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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时事纪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顺利召开

  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顺利召开

  2022年11月26日,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发展与商法回应学术研讨会暨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腾讯会议顺利召开,并借助云直播会议台提供全程高清网络直播。本次年会由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法学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政法大学教授赵旭,商法学研究会常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朱慈蕴,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家检察官学教授石少侠,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大学教授林彬,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雷兴虎,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大学教授叶林,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教授范健,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刘凯湘,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教授徐卫,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法学法学教授林彬,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员友苏,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兼常理事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等一百余位专家学者实工作者出席了本次会议,线上累计观看直播人次达人。

  一开幕式

  开幕式由商法学研究会常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朱慈蕴教授主持。

  一领导致辞

  法学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对于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于商法学研究会在深入学贯彻法治思想,落实法学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组织引领全商法理论和实工作者围绕商事立法商事审判商事教学科研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克服新冠疫情带的困难和障碍,组织课题研究进行理论探讨参与家立法开展法治实践积极开展境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工作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对商法学研究会今后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认真学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形成以法治思想为统领的商法学学科体系;二是服和家工作大局,为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为公司法的修订完善贡献力量和智慧,努力实现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为实现同富裕全面推进依法治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他鼓励商法学研究会要勇于承担繁荣商法学者理论研究积极推进商事法治发展的重大历史责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围,按照二十大报告指引,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谱写新时代的壮丽法治篇章。

  二会长工作报告

  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教授作工作报告。他对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2022年年会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向莅临本次盛会并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的法学会和其他相关单位法学会张鸣起副会长和出席本次年会的各位同仁各位代表和关注本次年会的在线直播听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温州大学法学领导和同仁们对承办商法学年会的满腔热情和为此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赵旭教授指出,从去年9月年会至今,疫情对各种论坛研讨会的举办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和障碍,但在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商法学研究会紧紧围绕新时期依法治大局,坚持维护的领导,牢牢抓住组织学术研究和扩展学术成果这个心,与各相关高校紧密合作,在商法学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两岸公司法论坛关于公司法修改对赌问题研讨会等学术会议的召开,破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的立法研究和论证,百篇商法学科论文在法学核心刊物上的发表。随后,他就商法学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报告和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研究会的建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和意见安排,鼓励商法学各个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学者在公司法破法金融法电子商法人工智能立法等领域的制度创新理论建树方面有所作为和大有作为。最后,赵旭教授就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理事增补和换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要介绍了本次年会的特色环节,表达了明年年会能够顺利如期在温州大学线下举办的期望。

  三宣布评选结果

  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家检察官学教授石少侠宣布了2021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

  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发表了获奖感言。

  二大会主旨发言

  大会主旨发言以法治思想与我商事法律制度的新发展为主题,该环节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大学法学教授林彬和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雷兴虎联袂主持。

  最高人民法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叶林,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钱玉林,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峰,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汤欣,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兼常理事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先后作主旨发言。雷兴虎教授作总结。

  杨永清副庭长从公司诉讼的视角作题为公司法修改的几个问题的发言。他建议明确公司住所登记的效力;增设公司秘书制度;完善股失权制度;完善已认缴但未届认缴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责任承担制度;明确衡量关联交易结果公性的规则;建议参考现行司法裁判规则增加隐名持股制度。

  叶林教授以上市公司治理模式与重点问题兼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修订为题进行发言。他首先介绍了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在法律政策等几个方面的起草难点,其次阐述了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立法过程应当遵守的理念,再次提出了完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制度的理念和思路,最后就我现实存在的董事职责监管化问题发表了看法。

  钱玉林教授作题为公司法修订的政策面向的发言。他首先提出了公司法应当如何定位的问题,其次介绍了1993年以历次我公司法修订的政策基础,再次以公司治理的四个具体问题为例提出了公司法制度设计应当采取何种政策的观点,最后作简短的结论。

  峰教授以让公司法成为地方法一个改革思路为题进行发言。他提出了各省级政府可以对非上市公司制定特别法的观点;认为如果各级政府制定了该特别法,公司优先适用登记地法,并排除公司法规则的适用;还认为应当废除基于住所地与营业地不一时的惩罚制度,允许公司跨区域经营。

  汤欣教授作题为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订的若干重点问题的发言,聚焦以下六个问题一,有关控股股实际控制人的问题;二,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问题;三,独立董事的义与责任;四,股的权利和义;五,相关方义;六,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建等未竟议题。

  李建伟教授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分编司法解释的商事问题为主题进行发言。对该问题进行简要背景介绍后,他首先对商事代理相关的问题进行说明,其次对越权代表的合同效力及责任发表观点,再次简要谈及长期性合同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最后提出了商事合同应当慎用不用违约金酌减规则的观点。

  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南大学委副书记蒋建湘,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甘肃警察职业学委书记任尔昕,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重庆大学法学教授张舫,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南昌大学法学教授杨峰,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章恒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学教授罗昆先后就以上主旨发言发表评论。

  三单元分组讨论与学术论辩会

  单元分组讨论与学术论辩环节,设立六个分论坛。八十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公司治理模式法人机关职权配置与公司治理心主义选择?公司股权确定与变动模式以股名册记载还是以变更登记为准?董事的信义义完善董事负有对第三人的责任吗?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现行制度的善与恶?董事高管是否负有申请公司破的义?元宇宙想像还是现实?等六个主题,以论辩的形式进行主题发言与交流。

  第一分论坛

  公司治理模式法人机关职权配置与公司治理心主义选择?

  第一分论坛以公司治理模式法人机关职权配置与公司治理心主义选择?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刘凯湘教授和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教授范健,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吴越,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蒋大兴,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梁上上,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吉林大学法学教授傅穹,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郭富青等六位嘉宾对于应当选择何种公司治理模式展开了激烈的论辩;随后,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社会科学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教授郝磊,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胡改蓉,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APA总法律顾问苗壮,云南大学法学副教授赵忠龙财经大学法学副教授游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第二分论坛

  公司股权确定与变动模式以股名册记载还是以变更登记为准?

  第二分论坛以公司股权确定与变动模式以股名册记载还是以变更登记为准?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政法大学教授赵旭和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郑州大学法学教授宁金成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湖南大学法学教授肖海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民事审判庭审判团队负责人陈克,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复旦大学法学教授葛伟军,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兰州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李长兵等六位嘉宾对于公司股权确定与变动应当采取何种模式展开了激烈的论辩;随后,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夏雄,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法学教授胡晓静,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兰州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史正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法官陈茂华政法大学博士后邹学庚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第三分论坛

  董事的信义义完善董事负有对第三人的责任吗?

  第三分论坛以董事的信义义完善董事负有对第三人的责任吗?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和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宁波大学法学教授郑曙光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强胜,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建文,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朱大明,华政法大学教授丁勇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斌等六位嘉宾围绕董事对第三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和责任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随后,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大学法学教授朱庆,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汪青松,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法学副教授王兰,民航大学法学副教授刘胜军,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兰州大学法学副教授宋鹏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岳万兵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第四分论坛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现行制度的善与恶?

  第四分论坛以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现行制度的善与恶?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社科法学所研究员友苏和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吴弘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教授李有星,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吉林大学法学教授于莹,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社科法学所研究员陈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李文莉,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莹莹,华政法大学教授郑彧等六位嘉宾围绕我现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实现机制与制度安排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随后,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期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陆文山,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北京工商大学法学教授吕明,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季立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大学法学教授袁碧华,深圳大学法学副教授吕成龙,辽宁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李伟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第五分论坛

  董事高管是否负有申请公司破的义?

  第五分论坛以董事高管是否负有申请公司破的义?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教授韩长印,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黑龙江大学法学教授董惠江联袂主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政法大学教授杨忠孝,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许德峰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徐阳光清华大学法学副教授高丝敏政法大学破法与企业重组研究心研究员陈夏红南京财经大学法学副教授何旺翔等六位嘉宾针对董事高管是否负有申请公司破义的问题展开激烈论辩;随后,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温州大学法学教授王宗正,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教授吴高臣,贵州师范大学法学教授王军武,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张世君,郑州大学法学副教授王艳华,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副教授张瀚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第六分论坛

  元宇宙想像还是现实?

  第六分论坛以元宇宙想像还是现实?为主题,由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社科法学所研究员赵磊和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德联袂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法与社会研究长教授季卫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长元宇宙研究心研究员杨清华瑞莱智慧RealAIAI治理研究长张伟强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教授张凌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副教授赵精武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唐林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生导师吴沈括等七位嘉宾针对元宇宙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随后,华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教授焦艳鹏,商法学研究会常理事同济大学上海际知识权学教授倪受彬,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政法大学教授郑佳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工业大学文法学教授张敏,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武汉大学法学副教授李安安等六位嘉宾先后就前述嘉宾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四闭幕式

  单元分组讨论与学术论辩会结束后,本次年会的闭幕式随即召开。闭幕式由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兼常理事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主持。

  首先,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教授徐卫介绍了2022年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的评奖过程宣读了获奖名单。

  其次,商法学研究会常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朱慈蕴对本次年会进行总结,并就明年年会安排作出说明。

  最后,李建伟秘书长宣布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发展与商法回应研讨会暨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成功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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